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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汙和受賄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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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汙和受賄有什麼區別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型別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型別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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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汙罪和受賄罪的區別

受賄罪與貪汙罪的相同點是:犯罪主體都是國家工作人員,主觀方面都是直接故意,客觀方面都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但是,兩者又有如下區別:  

1、侵犯客體不同。受賄罪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貪汙罪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公共財產的所有權。  

2、侵犯物件不同。受賄罪侵犯的物件是公私財物,貪汙罪侵犯的物件是公共財物。  

3、客觀方面的犯罪手段不同。受賄罪是採取為他人謀利益的手段,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財物;貪汙罪是採取侵吞、竊取、騙取等手段,非法佔有自已主管、經營、經手的公共財物。

4、主觀方面的犯罪目的不同。受賄罪是為了取得他人或單位的公共財物,貪汙罪是為了非法佔有公共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