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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查封的房屋無法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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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查封的房屋無法過戶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已賣但沒過戶能查封嗎




    能查封,法律上以房管局登記在誰名下,就屬誰名下的房產。未過戶就是還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法律上就認定為被執行人名下房產,法院就可以查封。房產查封指的是在訴訟過程中法院在案件原告提出查封申請的情況下通過司法的途徑把被告所屬名下的房產查封,被查封后的房產是不能進行過戶、抵押等手續的,但仍可以繼續居住使用。



    房屋可以被法院多次查封。人民法院查封房地產,應與案件訴訟、執行標的為基礎:



    1、執行依據明確記載房地產的數量、位置的,實際查封的數量、位置應與其相當;



    2、已能確定部位的,協助執行通知書上應寫明查封的房地產的具體部位、數量;



    3、對不可分割的房地產,應當整體查封,但協助執行通知書上應當寫明查封房地產的具體價值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