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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 房屋過戶被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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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房屋過戶被查封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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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查封后還能出租嗎

房屋被查封后,一般不能對外出租了。查封就是指檢查後貼上封條,不準動用,民事訴訟中,財產保全比較常用的一種。查封是我國各級法院在民事案件執行過程中不可缺少的執行方式,查封期限並不是隨意而為的,是要遵照相關的法律規定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十二條:封、扣押的財產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執行人負責保管;不宜由被執行人保管的,可以委託第三人或者申請執行人保管。

由人民法院指定被執行人保管的財產,如果繼續使用對該財產的價值無重大影響,可以允許被執行人繼續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託第三人、申請執行人保管的,保管人不得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五十四條:民法院在財產保全中採取查封、扣押、凍結財產措施時,應當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保全人負責保管;不宜由被保全人保管的,可以委託他人或者申請保全人保管。查封、扣押、凍結擔保物權人佔有的擔保財產,一般由擔保物權人保管;由人民法院保管的,質權、留置權不因採取保全措施而消滅。

第一百五十五條:人民法院指定被保全人保管的財產,如果繼續使用對該財產的價值無重大影響,可以允許被保全人繼續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託他人、申請保全人保管的財產,人民法院和其他保管人不得使用。

現實中,房屋被查封總是因為一些特殊的原因造成的,雖然在做出處理之前,公民還對被查封的房屋想有所有權,但此時相當於是凍結了對該房屋的處分權的,因此房屋被查封后一般就不可以再將房屋出租給他人使用。若你在這方面還有不清楚的地方,請直接來電諮詢我們律師365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