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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單位和建設單位區別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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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單位和建設單位區別有哪些
業主單位和建設單位區別有哪些
專業組成不一樣。業主單位是由相關專業人員組成的有相應資質,進行生產活動的企事業單位;建設單位自營工程的施工隊、國營建築公司、安裝公司、工程隊、市政公司及集體施工企業等組織機構都可以叫做施工單位。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規定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並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並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管理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九)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