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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工傷鑑定標準應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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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工傷鑑定標準應是怎樣的
骨折工傷鑑定標準應是怎樣的
一、關於工傷導致骨折能不能評上傷殘的問題,如果情況符合工傷傷殘等級鑑定標準的第十級中的“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就可以評上十級傷殘。其中“無功能障礙”指的是能夠傷愈並且相關身體部位的功能不受影響,比如手臂骨折,傷愈後手臂還能進行初步的彎曲等相關的功能。具體級別需要待工傷認定後,本人持有病歷到當地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去鑑定確定傷殘等級。
二、工傷級別鑑定標準:
1、指勞動能力鑑定和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2、《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3、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4、勞動能力鑑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