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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貸款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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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貸款合同效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說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說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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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購房合同效力

借名合同通常情況下都是有效的,但是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實際出資人應與掛名者簽訂《借名購房合同》,合同中應詳細約定借名合同的過戶時間,並且這個時間應長於調控政策不允許買賣的時間。其次,在《借名購房合同》中也必須限制掛名者隨意出售房屋的條件,因為我國不動產實行登記主義,房產證上署名是誰原則上就是誰的房屋,掛名者將其出售,對於第三人而言是善意的,一般是符合善意取得條件的。那時,借名者起訴要求房屋所有權是無法得到法院的支援。

(2)借名人應保留所有的購房發票、買賣合同、稅費單據以及繳納房款的轉賬記錄。

(3)借名人應通過合法的方式來限制掛名者隨意出售房屋。

(4)借名人應與掛名人協議好在掛名期間的費用問題。以及在掛名人購房時出現的首付款和貸款比例提高如何來處理的問題。

(5)如果需要按揭,按揭如何還款,如果出現逾期如何處理,如果影響到徵信,責任如何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