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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準扶貧異地搬遷以後可不可以回老家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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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準扶貧異地搬遷以後可不可以回老家建房
精準扶貧異地搬遷以後可不可以回老家建房
1、異地扶貧搬遷”(全稱扶貧移民異地搬遷)專案,該專案以中央投入為主,地方適當配套,中省聯合實施,補助物件為居住條件惡劣或生態環境脆弱地區的貧困戶,2009年以前實行整體搬遷與零星搬遷相結合。
2、扶持標準為:搬遷每人補助1000元,每戶補助5000元,即所謂的“1+5”補助政策,從2009年開始實施集中搬遷,不再安排零星搬遷,國家扶貧重點縣每年省上安排實施2個村,扶持標準為:搬遷每人補助3800元,每戶補助莊基費1000元,特困戶每戶再補助1萬元(控制在點上農戶的10%),2001年以來,全縣累計投入資金6668萬元,搬遷貧困人口1884戶8649人,新建住房7988間15.97萬平方米,建成整體搬遷點86處,貧困人口生存與發展環境明顯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