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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撤回起訴訴訟費減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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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撤回起訴訴訟費減半
二審訴訟費怎麼算
二審訴訟費的計算:根據《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第五條案件受理費 (一)離婚案件,每件交納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一萬元的,不另收費;超過一萬元的,超過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納; (二)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案件,每件交納五十元至一百元; (三)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十元至五十元; (四)財產案件,按爭議的價額或金額,照下列比例交納: 1.不滿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 2.超過一千元至五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納; 3.超過五萬元至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納; 4.超過十萬元至二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納; 5.超過二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點五交納; 6.超過五十萬元至一百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納; 7.超過一百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點五交納。 (五)侵害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的案件,每件交五十元至一百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交納。 (六)行政案件按下列標準交納: 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納五元至三十元; 2.專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納五十元至四百元; 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三十元至一百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收費標準交納。 (七)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三十元至五十元。 (八)破產案件,按破產企業財產總值,依照財產案件收費標準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