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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家屬代簽居間合同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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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家屬代簽居間合同有效嗎
民法典中家屬代簽居間合同有效嗎
家屬代簽居間合同若滿足一定條件,則有效。
代簽有效的條件:
1.代替別人籤合同,應當有授權委託書。
2.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具有相應的締約行為能力。
3.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合同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合同的內容必須確定或可能。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條,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闢謠】
問:民法典居間合同中介合同有什麼不同?
答:中介合同,又稱“居間合同”。新頒佈的《民法典》第961條至第966條,立法者取消了拗口的“居間合同”一詞,將其全部變更為“中介合同”。
《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條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條 中介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託人如實報告。中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百六十三條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中介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中介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中介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中介人的報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動的費用,由中介人負擔。
第九百六十四條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但是,可以按照約定請求委託人支付從事中介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第九百六十五條 委託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務後,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機會或者媒介服務,繞開中介人直接訂立合同的,應當向中介人支付報酬。
第九百六十六條 本章沒有規定的,參照適用委託合同的有關規定。
【提醒】
問:居間合同能不能收取定金?
答:居間合同可以收取定金,我國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