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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待崗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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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待崗期限
勞動法非因公負傷解除勞動法醫療期限解除勞動法補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所以你公司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解除其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