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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不正當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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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不正當競爭

限制不正當競爭

{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甲方(公司): 

{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乙方(員工): 

【本合同由盈科研究院趙成偉、劉永沛、牟晉軍律師提供】

甲 方 :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號:

甲方地址: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號:

乙方地址:

【律師提示】:方便雙方送達相關文書的義務,避免因無法送達帶來的法律風險。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公平、誠信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域名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同意,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子問題開始} 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而產生的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資訊,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子問題開始} 甲方享有。

二、甲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有義務符合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子問題開始} 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三、保密條款

1.無論是受聘期間或離開甲方以後,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有關機密是每一位乙方的義務。除此以外,甲方嚴禁乙方利用此類資訊謀取私利。

2.乙方在{子問題開始} 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子問題開始} 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3.{子問題開始} 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子問題開始} 甲方的或屬於第三方但

{子問題開始} 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

4.以下提及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均屬於保密範圍,乙方沒有預先得到甲方的書面准許,不得傳播、影印、借出、洩露給其他人屬於保密的資訊。同時,在其他人面前使用這些資料時,不洩露給他人:

(1)乙方在甲方期間,無論是工作時間或業餘時間,利用甲方或甲方資源所獲得的與甲方利益有關的一切成果:資訊、資料、技術、資料、記錄、技術文件、工具及源程式等,均屬甲方財富,屬於保密範圍;

(2)凡封面、首頁或頁面上已明確標有“密件”或“保密”字樣的甲方檔案與資料;

(3)乙方應嚴格遵守的各個專案研製過程中的管理規定;

(4)甲方內部的財務制度與資料,人事制度與資料,其他制度、資料與記錄,均屬保密的範圍;

(5)甲方內部網路上的所有資訊,屬於保密的範圍;每個乙方的內部網路帳號及密碼均應嚴格保密;

(6)客戶的檔案資料、甲方的營業戰略和經濟效益、市場計劃及產品推銷以及尚未公開的甲方產品、服務或技術,均屬保密範圍;

(7)客戶透露給甲方乙方的資料,或甲方給某客戶的價格等,不論是口頭或書面,只要明顯屬於私密性或機密性者,應予保密,不得透露給甲方內外非經授權之任何人;

(8)甲方在履行與政府、客戶合同時可以得到的一些祕密材料並加以利用,乙方必須嚴格遵守使用、傳播、處理和控制這些材料的有關法律、甲方規定和合同要求。

6.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的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客戶祕密資訊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碟、儀器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或客戶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資訊有無價值,乙方應在離職時,或於甲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祕密資訊的一切載體。

7.新乙方在培訓期間,必須學習甲方有關安全、保密的制度,經培訓合格聘用的,甲方有權要求與其簽訂保密協議,不簽署協議者,甲方可以不予聘任。  

四、競業禁止條款

1.乙方在任職期間,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生產、研發、銷售、運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2.不論何種原因乙方從{子問題開始} 甲方離職,離職後2年內不得到與{子問題開始} 甲方同行業或相關行業的單位就職(包括兼職);

3.不論何種原因乙方從{子問題開始} 甲方離職,離職後2年不自辦與{子問題開始} 甲方同行業或相關行業的企業或者從事與{子問題開始} 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工作;

4.{子問題開始} 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已經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其任職期間的工資已含有競業限制補償費,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行支付保密費。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有違反第四條款中任何一項,應當承當違約責任,視違約情況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不低於{子問題開始} 元的違約金,並且甲方有權不經預告解除與乙方的聘用關係;

2.乙方如有違反第五條款中任何一項,應當承當違約責任,一次性向{子問題開始} _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前一年平均月工資的50倍。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歸還

{子問題開始} 甲方;

3.乙方因違約行為給{子問題開始} 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甲方有權視造成情況向乙方索賠,甚至追究法律責任;

4.乙方的違約行為給{子問題開始} 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費,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六、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釋、履行、簽署、修訂和終止以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法律。

2、有關本合同或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子問題開始} 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轄。

七、其他

1、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簽字蓋章日期不一致的,以最後簽字蓋章日期為準。

4、本合同一式{子問題開始} 份,甲乙雙方各持{子問題開始}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 章) 乙方(蓋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