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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曠工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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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曠工三天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而勞動關係的認定其實是一個大課題,不僅涉及到如何根據構成要件對當事人之間是否成立勞動關係作出認定,還涉及到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等其他用工關係以及承攬關係等其他法律關係的比較和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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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曠工11天可否辭退

具體要看合同上或者公示的規章制度上有沒有曠工的處罰規定  如果有的話 應該承擔後果。當然如果單位一直未給你繳納社會保險的話 你隨時可以離職  不構成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