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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抄襲案原告已交訴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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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抄襲案原告已交訴訟費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智慧財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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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減少訴訟標的退訴訟費嗎

如果發生原告將標的額降低,可以申請退回部分訴訟費。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在降低訴訟費用交納標準方面作了6個方面的規定。

《辦法》作出的六項規定是:

1、將財產案件收費比例的起點由現行的4%下調為2.5%;

2、取消其他訴訟費和執行實際支出費用,實行先執行、後收費;

3、將離婚案件涉及財產分割不另行收費的最高限額由財產總額不超過1萬元調整為不超過20萬元;

4、行政案件不論是否涉及財產一律按件收取案件受理費;

5、當事人申請撤訴、調解結案或者適用簡易程式的案件,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6、對財產案件提起上訴的,按照不服一審判決部分的上訴請求數額交納案件受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