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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繼承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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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繼承登記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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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繼承過戶登記必須公證嗎

3:《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房產繼承過戶需要的手續。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檔案,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一是遺囑繼承、身份證明(影印件),二是法定繼承;二:1、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契稅完稅憑證(原件);3,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一、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房產繼承是指按照《繼承法》的規定、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登出戶籍;2、被繼承人死亡證明。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辦理死亡證明,把被繼承人所遺的房產轉歸繼承人的行為、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件、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的證明檔案。三、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房產繼承分兩種、房地產權證書(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