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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訴訟時效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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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訴訟時效問題
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訴訟時效是多久
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為一年,物損賠償的訴訟時效為二年 根據法律規定: “訴訟時效時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如果交通事故當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後向公安機關提出書面調解申請,調解達成協議的,訴訟時效自當事人收到調解終結書之日起算;調解未達成協議的,訴訟時效自調解失敗之日起算;調解達成協議,但當事人不履行的,自調解書中寫明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算。以上三種情況,時效均自期限屆滿之日起一年內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