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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多少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2.91W)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多少

一、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多少

人身損害的具體賠償標準仍然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確定的各項賠償專案的計算方法來確定。該解釋確定的賠償專案有: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11種。在司法實踐中,實際上還有其它費用:如傷殘鑑定費、二次手術費或後續治療費、二次手術期間的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等。

《侵權責任法》第22條: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當前實踐中,以傷殘標準作為嚴重精神損害的依據,既只要達到傷殘等級(一共十級),各地法院原則上都支付精神損害賠償(實踐中稱精神撫慰金)。張家口地區最高30000元(一級傷殘),最低3000元(十級傷殘),每級相差3000元。

財產損失的具體範圍參見下篇(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釋解讀及案例——第十五條)。

附件: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專案及計算公式

1、醫療費:診療費 醫藥費 住院費 其它費用(參照費用清單、醫院發票);

2、住院伙食補助費:張家口標準30元/天×住院天數;

3、營養費:根據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意見適當確定,張家口標準30元/天×住院天數;

4、誤工費:受害人固定收入×誤工時間或職工年收入÷365×誤工天數或職工年收入÷12個月÷月計薪天數21.75天×誤工天數(計算至定殘前一天)

5、護理費:陪護人原每天收入×護理天數或者同等級別護工報酬標準×陪護時間或者職工年收入÷12個月÷月計薪天數21.75天×護理天數或者每天100元,備註:原則上1人,醫療機構或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除外

6、住宿費:在外地治療時賠償,當地治療一般不賠償;

7、交通費:實際發生的合理的交通費用(憑相關票據);

8、殘疾賠償金:

①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傷殘賠償指數(59週歲以下,包含59週歲);

②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受害人實際年齡-60))年×傷殘賠償指數(60至75週歲,包括60週歲,不包括75週歲);

③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傷殘賠償指數(75週歲以上,包括75週歲)

9、殘疾輔助器具費: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特殊的參照輔助器材配置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

10、被撫養人生活費(如果受害人死亡,不需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①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支出×(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撫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備註:被撫養人在18週歲以下的,不包括18週歲

②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支出×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撫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備註:被撫養人在18-60週歲之間,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

③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支出×(20-(被撫養人實際年齡-6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撫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備註:60至75週歲之間,包括60週歲,不包括75週歲

④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支出×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撫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注:75週歲以上,包括75週歲

11、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6個月;

12、死亡賠償金

①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備註:59週歲以下,包含59週歲

②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被撫養人實際年齡-60))年;備註:60至75週歲之間,包括60週歲,不包括75週歲

③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備註:75週歲以上,包括75週歲

13、精神撫慰金:3萬元×傷殘賠償指數;備註:根據傷殘等級確定傷殘賠償指數,造成死亡可酌定提高

14、鑑定費:以票據為準,一般包括鑑定時的檢查費用和鑑定費;

15、二次手術費:一般以傷殘鑑定司法意見書的鑑定意見為準,主選專案;後續治療費:與二次手術費只能選擇其中之一,備選專案。

16、直接財產損失費:受損壞的財產的直接損失,以票據或鑑定報告為準。

17、車輛停運損失費:車輛停運期間發生的實際損失,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於貨物運輸或旅客運輸經營活動的。

說明: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侵權責任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製作。

在我國相關的交通案件的受害者,在受到我國交通事故的傷害時,可以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對自身的受害情況進行相應的賠償。賠償的依據根據相關的受害人的傷殘鑑定,根據相關的鑑定等級進行賠償,賠償這類受害者。積極的辦理肇事後的賠償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