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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已籤合同沒過戶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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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違約是指合同一方或雙方違反合同中約定的義務、法律直接規定的義務和法律原則和精神所要求的義務。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二手房已籤合同沒過戶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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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買賣沒過戶有哪些風險

    

買二手房沒過戶的,出賣人仍可以行使房屋所有權人的相應權利。賣方可以申請遺失補辦重新申領房產證,向銀行辦理抵押貸款,一旦發生產權糾紛,銀行可以行使優先受償權。如果賣房人存在其他債務被訴之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買方對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存在過錯的,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公證房屋買賣合同和委託合同能夠證明合同是真實、合法的,但並不能限制當事人解除合同的法定權利,更不能產生新的法律關係。因此,經過公證的合同和委託書,仍然可以依照法律規定依法解除。當事人一旦行使解除的權利,公證的合同和委託書也就失去了效力。

而對於買方來說,由於沒有在法律上改變房產的權屬狀況,買方並未建立自己的房產檔案、沒有自由處置房產的一切合法權利,如將房產再次賣出、抵押貸款、拆遷賠償等等,這改變不了一房兩賣、房屋被抵押、查封、公證存在失效的風險。當然賣方的相關權利也會受到影響。如果雙方約定延期過戶,在此期間房屋所有權仍在賣方名下。如果賣方想再買房,就會受到新政對二套房貸的政策制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