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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監護人證明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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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監護人證明什麼意思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著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型別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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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無監護人證明什麼意思



    無監護證明是指戶籍所在地對兒童無監護條件,這裡的無監護條件的人,是特指需要進行九年義務教育的學生父母,因他們一方或者雙方都在某地大城市打工,在家鄉的孩子沒有人照顧,稱為自身沒有監護條件。


    格式如下:


    無人監護證明


    姓名: XXX


    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 監護人: XXX


    父: XXX 身份證號: XXXXXXXXXXXXXXXXXX 母: XXX 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


    茲有我XX省XX市XX區號XXX之子XXX, 因其父母長期在京務工,家中老人年歲以高無力監護。為了履行父母監護職責,方便照顧孩子。擬在其父母身邊就近上學,望予以安排,特此證明。


    此致


    敬禮


    證明單位蓋章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無監護條件證明


    ×××(學校): ×××(學生名)身份證號××××××××××××××××××,現年×週歲,因父母均在(城市名)經商(打工),父母單位:×××,家鄉無人監護,擬在×××市其父母身邊就近入學。望貴校予以接洽。


    此致


    敬禮


    戶籍地:村(居委會) 蓋章


    戶籍地:鄉鎮政府(街道辦) 蓋


    我國民法通則第十七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員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親屬;
(五)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據此,該監護證明到居委會或民政部門開具就可以了。


    帶上戶口本、身份證就行了吧,具體可以諮詢一下居委會或者民政部門。

綜上所述,只要是能夠證明子女在老家沒有人照顧也沒有其他的監護人可以保障孩子的生活就可以到民政局開一份無監護人證明來向學校證明在當地上學的必要性,此時學校就會根據情況接受孩子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