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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合同簽名去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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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合同簽名去哪改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證人取證時已經簽名,證人自己以後能不能改

我國《刑事訴訟法》對此有相關規定,因為證人證言受到自身感知能力、記憶力、表述力以及案發時的客觀環境因素的影響,這些主客觀因素都對證人證言的真實性和可靠程度有影響,對所證明的情況,後來又發現所說的情況有誤,就可以更改。

一方當事人提供多份相互矛盾證言,且證言重疊即證言反覆,法院又無法查清的,應確認證言無效。

證人在第一次庭審中作證庭後又反悔,在第二次庭審中又推翻其證言,如果無相應證據證明的,應對其在第一次庭審中作證的證言為準來確定有無證明力。

綜合上面所說的,證人在作證了之後是必須要確認案件的事實,但在作證之後又否認自己的簽名,那麼這個證據就沒有任何的參考性,同時對於案件的審查,也不會以此證據來進行判決,如果情節嚴重作偽證是需要承擔法律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