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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結婚證需要帶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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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結婚證需要帶離婚證

夫妻雙方感情不合是可以離婚的,在離婚的時候我們需要用到的材料就包括結婚證,如果已經領了離婚證,結婚證是否需要收回去呢?相關的規定是怎樣的?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瞭解相關法律知識,本站網小編整理了以下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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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領結婚證,需要帶離婚證嗎

  沒有任何規定當事人在離婚後,辦理再婚登記的時候,必須攜帶離婚證。但是,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綜上可以看出,當事人在辦理結婚登記的時候必須出示其無配偶的證明材料。  第七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