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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結婚證需要帶什麼證件 | 多少歲可以領取?

結婚證 閱讀(2.57W)

領結婚證需要帶什麼證件,多少歲可以領取?

男女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構申請領取結婚證的時候,除了要滿足《民法典》中規定的條件外,同時還要提交相應的證件材料才行。那究竟領結婚證需要帶什麼證件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話,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領結婚證需要帶什麼證件

1、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的。

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2、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

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1)中國公民須持有:本人戶籍證明;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外國僑民須持有: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3)外國人須持有: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

針對不同身份的人,在申請領取結婚證的時候需要的證件是不一樣的。而具體領結婚證需要什麼證件,這方面的內容小編也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紹,各位可以適當瞭解一下。需要注意在申請領取結婚證的時候,如果有一方不滿足規定條件的話,那最終就會導致申請失敗。

二、多少歲可以領結婚證

我國1950年民法典規定的法定婚齡為男二十歲,女十八歲。1980年修改民法典時,一方面考慮適當提高法定婚齡有利於廣大青年的身心健康、工作和學習,以及計劃生育工作;同時也注意到法定婚齡過高,不符合自然規律的要求,也脫離群眾、脫離農村實際。因此,我國法律對多少歲才可以領結婚證的規定是,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需要提供的證件材料也是不太一樣的,這方面的內容小編已經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紹。當然,如果其中一方不滿足結婚條件的話,也是無法順利領取到結婚證,這點還請大家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