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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起訴流程是如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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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起訴流程是如何的
交通事故起訴流程是如何的
交通事故起訴流程包括下列步驟:
1、向負責處理事故的公安交警大隊調取被告的身份證、行駛證、駕駛證、保單的影印件。如果被告是單位的,在企業信用網站列印單位的基本資訊或到工商登記機關列印單位基本情況。
2、擬寫起訴狀並準備起訴證據材料。
3、向人民法院遞交訴狀起訴。
如果法院稽核起訴材料後認為符合案件受理標準,則法院予以受理,案件起訴流程完成。但案件起訴流程完成後並不代表案件審理流程完成。法院立案後會將原告提交的起訴狀和證據材料送達給被告,被告有權在法院要求的期限內提交被告方的證據並作出答辯。法院收到被告方證據後,也會送達給原告。然後法院安排開庭,庭上雙方就對方證據材料進行質證,法院就案件事實進行調查。庭審結束後,法院依法根據事實和法律作出判決。至此一個審判階段的流程才結束。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