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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院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訴訟 閱讀(1.13W)

交通事故法院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發生交通事故糾紛的,大部分人能夠想到的解決方式就是訴訟。向法院提起訴訟,有一套比較嚴格的流程。那麼交通事故法院起訴流程是怎樣的呢?請閱讀下文進行詳細瞭解。

一、交通事故法院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一)起訴和受理

交通事故當事人就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應向法院遞交起訴狀,經法院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受理後七日內立案;認為不符合條件的,在七日內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訴。

(二)審理前的準備

法院立案後五日內將起訴狀附本傳送被告,被告應在15日內提答辯狀,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檢訴訟材料進行必要的審理前的準備工作。

(三)開庭審理

1、開庭三日前通知訴訟參與人。

2、審理前核對訟訴參與人,宣佈法庭紀律,告知當事人有關訟訴權利與義務,詢問是否提出迴避申請。

3、法庭調查。

(1)當事人陳述起訴請求和理由。

(2)證人作證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作證。

(3)出示證據。

(4)宣讀鑑定結論。

(5)宣讀勘驗筆錄。

(6)當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證據。

(7)質證雙方就賠償爭議所得供的證據應互相質證。

4、法庭辯論,原告發言,被告答辯,第三人發言及答辯後互相答辯。

5、法庭辯論終結,雙方當事人爭議核實清楚後法庭調查結束,應依法作出判決。

6、法庭能夠調解的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及時判決。普通程式的審判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需要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子。

注:一審普通程式結束後,如果當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訴,則一審裁判不生效力,而進入二審程式。二審法院的判決和裁定,是終審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經宣告或送達當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對此裁判,當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訴或上訴。

二、交通事故法院起訴費是多少

1、財產案件:1千至5萬的收費率4%,再加10元;超5萬至10萬的收費率3%,再加510元;超10萬至20萬的收費率2%,再加1510元;超20萬至50萬的收費率1。5%,再加2510元;超50萬至100萬的收費率1%,再加5010元;100萬以上的收費率0。5%,再加 10010元。

2、申請財產保全:1千元至10萬元的收費率1%,再加20元;10萬元以上的收費率0。5%,再加520元。

3、申請執行案件:1萬元至50萬元的收費率0。5%;50萬元以上的收費率0。1%,再加2000元。執行案件在立案時不預收執行費。

4、第二審人民法院發回重審的案件,預交的上訴案件受理費,不予退還;重審後又上訴的不再預交案件受理費。

5、對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當事人對一審駁回管轄權異議案件,均按非財產案件收費標準,計收案件受理費。

6、原告提出兩個以上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需要合併審理的,案件受理費根據不同的訴訟請求分別計算收取。

7、申請承認外國仲裁裁決案件,每件交納500元;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的案件,按收費辦法有關規定,依申請執行的金額或標的價額,如最終決定僅承認而不予執行的,扣除500元后其餘退回申請人。

8、基層法院一審的上訴案件,由上訴人向法院預交。雙方當事人都提出上訴的,應當分別預交。數額與第一審相同。

9、(1)依照《民事訴訟法》第179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進行再審的案件,當事人應交納訴訟費用;

(2)當事人對法院第一審判決或裁定未提出上訴,一審判決、裁定或調解書已發生法律效力後,當事人又提出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後決定再審的案件,應交納訴訟費用;他依照審判監督程式提審、再審的案件,免交案件受理費。

10、人民法院受理訴訟標的為外幣的案件,以該標的額為基礎,按照人民法院書面通知當事人繳納訴訟費用當日的匯率折算成人民幣後,計算應繳納的訴訟費用數額;案件受理費、申請費一律以人民幣計算收取;其他訴訟費用除用於必須在境外支付的以外,均以人民幣計算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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