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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亂收水電費要怎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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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亂收水電費要怎樣處理
房東亂收水電費要怎樣處理
根據 《電力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按照規定執行
地方集資辦電在電費中加收費用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依照國務院有關規定製定辦法。
禁止供電企業在收取電費時,代收其他費用。
《電力法》第六十六條還規定:違反本法第三十三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規定,未按照國家核准的電價和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向用戶計收電費、超越權限制定電價或者在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的,由物價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返還違法收取的費用,可以並處違法收取費用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對有關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根據以上法律規定,承租人完全可以拒絕交納多的部分,房東確實要強迫交納的,承租人要叫他出具收據做為證據,然後向物價行政主管部門投訴要求依法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四十四條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按照規定執行。
地方集資辦電在電費中加收費用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依照國務院有關規定製定辦法。
禁止供電企業在收取電費時,代收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