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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還住在一起如何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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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還住在一起如何挽回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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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還住在一起財產應如何分配

已經離婚,所以說在法律上你們的關係只是一般的同居關係,而不是夫妻關係關於同居期間產生的財產,一般情況下需要進行認定哪一些是個人財產那一些是共同財產,如果已經夠構成了共同財產的話,那麼在分手的時候分割的話就是一人一半。

同居權是基於配偶身份產生的權利,夫妻住在一起,是結婚後夫妻的同居權的表現之一。同居是指合法婚姻關係的雙方當事人共同生活,包括夫妻共同寢食、相互輔助和進行性生活。共同生活的一個固有要素是共同居住,即同吃、同寢、同作和同住所,是一種男女的相互託付,其中人身特權是主要內容,而性特權尤為突出。這一特殊的人身方面的義務,實際意味著配偶間正常性自由和配偶以外不正當性生活的無自由或禁止。

夫妻如果離婚後,就會喪失配偶權,還住在一起會被認定為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