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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做醫療事故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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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做醫療事故鑑定
醫療事故要不要做鑑定
2011年4月26日上午7時許,我的母親陳惠珠突然跌倒,約7:30送到被告徐聞縣中醫醫院。後診斷為:1、右側基底節區腔隙性腦梗塞;2、未排除左側顳葉腦梗塞。隨後安排住院,但僅僅是靜脈滴注藥物。因病情危重,醫囑為一級護理。但是,護理期間,長達數小時沒有護士在場,病人病情加重,出現潮式呼吸時,經病人家屬尋找,才喊來護士。但沒有醫生到場搶救。終致病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