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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常行駛對方無證駕駛使我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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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常行駛對方無證駕駛使我受傷

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我正常行駛對方無證駕駛使我受傷應負什麼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七款 機動車通過有交通訊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七)在沒有方向指示訊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第五十二條 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第三款(三)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