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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監事承擔賠償責任嗎

法律 閱讀(2.67W)
公司監事承擔賠償責任嗎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為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為,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為,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為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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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公司法人和監事各自承擔什麼責任?

在一家公司中,都會有法人和監事兩種設立,然而兩人公司比較特殊,由於兩人都是出資人,一方是法人,一方是監事,根據法律規定這是可以的。但有很多人不瞭解雙方的責任。那麼兩人公司法人和監事需要各自承擔什麼責任呢?下面我們通過本文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法人的責任

法人是在法律上人格化了的、依法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並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社會組織。法人是世界各國規範經濟秩序以及整個社會秩序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各國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徵,但其內容不盡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論,法人制度理論成為世界各國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規範經濟秩序以及整個社會秩序的理論基礎;第一、法人不是人,是一種社會組織,是一種集合體,是由法律賦予法律人格的組織集合;第二、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第三、依法獨立享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第四、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二、監事人的責任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法律規定,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以上第(六)款中所提及的的規定是指:在董事或高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情況下,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一百八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針對董事或高階管理人員的訴訟。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並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綜上所述,兩人公司裡法人和監事都是不可少的,針對兩人公司法人和監事需要各自承擔什麼責任的問題,法人一般具有民事權利和義務,承擔民事責任,監事的責任是檢查財務狀況、監督公司人員行為、管理股東等,即使是兩人公司,發人和監事也是各司其職、各有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