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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詐勒索罪的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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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詐勒索罪的數額
敲詐勒索罪的數額
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
    根據刑法的規定,現對敲詐勒索罪數額認定標準規定如下: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為起點;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巨大。
    以一萬元至三萬元為起點;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