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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協議的變更與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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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協議的變更與終止
協議的終止與解除

1、客戶在繳清所有費用後可辦理拆機或過戶手續,本服務協議相應終止。


2、客戶辦理過戶手續的行為視為原客戶的《舟山電信服務協議》解除,新客戶簽訂《舟山電信服務協議》且繼續使用原客戶的業務號碼。過戶當月的費用在新客戶的繳費帳務中扣除,具體由哪一方承擔,請過戶雙方自行協商解決。


3、客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暫停向客戶提供本協議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務:


(1)客戶提供的客戶資料被發現為弄虛作假、偽造的;


(2)未經甲方授權,客戶擅自在已裝的話機線路上裝、移各種終端裝置及複用裝置(室內移機除外);擅自改變電信業務使用性質的;


(3)有確切證據證明客戶:經營情況嚴重惡化,財產轉移,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喪失商業信譽或者可能喪失付費能力的其它情形;


(4)以保證金、擔保人和抵押金等方式取得租賃權或使用權的客戶如違反擔保協議中保證條款或擔保人撤銷保證的。


4、客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提供服務並解除本協議:


(1)利用已享受的電信業務進行非法電信業務經營;


(2)逾期三個月以上未繳電信業務服務費用;


(3)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