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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歲孩子離婚孩子判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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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歲孩子離婚孩子判給誰?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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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三歲離婚孩子判給誰

對於三歲孩子離婚孩子判給誰?這個問題,解答如下:

孩子三歲離婚孩子判給誰應當有父母雙方共同協定。

如果當事人雙方因子女撫養問題達不成協議時,父親和母親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儔優先考慮: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的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但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病症,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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