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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三週歲離婚判給誰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閱讀(8.65K)

孩子三歲父母離婚的情況,法院會根據哪一方的生活條件更利於小孩成長為判決依據,所以判給母親或者父親都是有可能的。
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3)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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