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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他人財物多少才可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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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他人財物多少才可以立案

受案範圍,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都有明確的管理範圍,比如普通的基層法院不能審理涉外專利侵權案件,這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所以,當事人在起訴時候,一定要明確是否在該法院的受理範圍。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故意破壞他人財物的量刑標準

《刑法》第275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四川省的認定標準:“數額較大”的標準是5000元以上;“數額巨大”的標準是5萬元以上。“其他嚴重情節”:1.毀壞重要財物或者物品;2.動機和手段惡劣;3.毀壞財務後嫁禍於他人;“其他特別嚴重情節”:1.多次毀壞公私財物的;2.給生產經營造成重大損失的;3.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