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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後回去上班給調崗了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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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後回去上班給調崗了可以嗎
濟南的朋友,公司只給98天產假,回去上班也是調崗
不違法。對於產假後調崗違法嗎問題的答案是: 降職恐怕談不上違反勞動法。如果降薪則肯定是違反了。   一、調崗降職是單位的內部管理,這完全可以的。但產假期間不得降低待遇。   公司在員工產假期間,將其職位提供給其他員工,如果調崗並降薪,則視為違反《女職工勞動特別規定》第五條:用人單位是不得因為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二、變相降薪較普遍,選擇依法維權的,多是贏了官司卻丟了“飯碗。   最好與單位好好溝通,雙方最好能約定:產假後一定時期對工作不做大調整,緩衝期後作出相應評估,以決定工作崗位是否調整。   三、勞動者主動辭職單位可不支付補償金   1、如果違反服務期約定,應支付違約金   提示: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企業為員工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訂立協議併合法有效。楊先生在服務期內辭職,違反了雙方有關服務期的約定,應向單位支付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第22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2、勞動者主動辭職,拿不到補償金   提示:《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應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及賠償金的幾種情形中,勞動者提出辭職不屬於此條規定的情形。   按照相關規定,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除非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16條第47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