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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挪用資金一般要如何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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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挪用資金一般要如何立案
員工挪用資金一般要如何立案
1、公司員工挪用單位資金在構成挪用資金罪的情況下,應當向警方報警,通過司法機關對資金進行追繳。
2、如果構不成犯罪,可以按民事案件
3、各省市對此罪立案量刑標準不同,請再查詢犯罪所在地標準為準。
法律規定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違反公司法、侵佔、挪用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1996.12.25法發[1995]23號)
根據《決定》》第十一條規定,公司和其他企業的董事、監事、職工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構成挪用資金罪。
實施《決定》第十一條規定的行為,挪用本單位資金一萬元至三萬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為進行非法活動,挪用本單位資金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追究刑事責任。
挪用本單位資金案發後,人民檢察院前不退還的,依照《決定》第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