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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資金立案流程

經濟犯罪辯護 閱讀(2.57W)

立案程式包括對於立案材料的接受、審查和處理三個部分。挪用資金向派出所辦報的,首先要確定報案的派出所,一般是向被挪用資金單位所在地派出所報案的,報案時要攜帶相關的材料和證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六十六條,公安機關對於公民扭送、報案、控告、舉報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的,都應當立即接受,問明情況,並製作筆錄,經核對無誤後,由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自動投案人簽名、捺指印。必要時,應當錄音或者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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