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房屋贈與公證時間

法律 閱讀(8.28K)
房屋贈與公證時間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房屋贈與公證問題

公正書是證據的一種書面形式,贈與公正是對贈與行為確認的書面認證,憑公證書過戶不交房產流轉稅。
我國物權法明確規定:不動產權屬以登記為公示要件。因此,房產贈與公正不進行過戶登記,不是真正的產權所有人,不能對抗第三人。換言之:贈與人將房產賣與第三人,過戶後的第三人(買受人)是房產的真正所有人,受贈與人雖經公證因未過戶,不得向過戶後的買受人主張權利。贈與行為因沒有給付而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