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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使用權轉讓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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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使用權轉讓協議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商鋪使用權轉讓合同無效嗎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一)房產、地產分別轉讓,合同無效。
(二)未辦理登記過戶手續,合同無效。
(三)產權主體有問題,合同無效。
(四)侵犯優先購買權,合同無效。
(五)單位違反規定購房,合同無效。
(六)買賣中存在欺詐行為,顯失公平,合同無效。
(七)非法轉讓,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