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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房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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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房產分割

夫妻登記離婚後,男方未按協議交付房屋被前妻告上法庭。4月14日,江西省豐城市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夫妻登記離婚後財產糾紛案,一審判決原告羅曉與被告丁華離婚前的夫妻共同財產座落於豐城市老城區住房1套按離婚協議歸原告所有。法院審理查明:原、被告在婚姻存續期間,曾共同籌資購買座落於豐城市老城區的一套住房,但房屋產權證的產權人僅寫有被告丁華的名字。2005年9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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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如何辦分割

可由雙方協商,不能協商的,應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如達到這一標準的,應會判離。
離婚時共同財產、債務一般平分,個人財產、債務歸個人。不存在或雙方都存在有過錯的情況時,離婚時互不賠償。否則無過錯方有權向過錯方索賠。
孩子未滿兩週歲時一般優先歸母親撫養,滿兩週歲先協商,協商不成法院將根據雙方實際條件按對孩子成長有利的原則確定孩子歸屬,滿十週歲法院還會徵求孩子的意見。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撫養費,無固定收入按照同行業標準取一個合適的比例支付撫養費,並有權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