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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取出口退稅罪既遂量刑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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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取出口退稅罪既遂量刑規定
騙取出口退稅罪既遂量刑規定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零九條 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非法出售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依照的規定處罰。 非法出售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的,依照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