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簽了離職合同還可以去勞動仲裁嗎

法律 閱讀(7.03K)
簽了離職合同還可以去勞動仲裁嗎
簽了勞動合同可以隨時離職嗎

無論簽訂多久的勞動合同,勞動者都享有自主擇業權。


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關係是不需要用人單位同意的。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方式分以下三種情況:


1、正常辭職的情況。勞動者依據《勞動合同法》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30天書面提出辭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第31天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並辦理離職手續。


2、即時辭職,即所謂的快辭。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情況(例如拖欠勞動者工資和未繳納社會保險等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剩餘的工資、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3、勞動者違法辭職的情況。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如果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例如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有公司確實就是利用有些職工大大咧咧的這種心態,在稽核勞動合同的時候就忽略了開頭和結尾的部分。結果可能就是公司預留的這一份根本就沒有蓋章,這樣真的遇到了勞動爭議的話是非常不利於職工維權的。勞動合同生效的法律前提是,由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只有一方蓋章或者只蓋了一份都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