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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車涉嫌危險駕駛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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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車涉嫌危險駕駛罪
違法駕駛摩托車的情形有哪些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未辦理農用三輪車、摩托車註冊登記和未取得駕駛證的,不得上路行駛。農用三輪車、摩托車上路行駛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


(一)嚴禁農用三輪車、摩托車無牌上路行駛,違者扣留車輛,處200元罰款


(二)嚴禁無駕駛證駕駛農用三輪車、摩托車上路行駛,違者扣留車輛,處500元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嚴禁農用三輪車違法載人,違者處200元罰款。


(四)嚴禁摩托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違者處200元罰款;嚴禁駕駛輕便摩托車載人,違者處50元罰款。


(五)嚴禁駕駛拼裝或已達到報廢標準的農用三輪車、摩托車上道路行駛,違者處2000元罰款,收繳車輛,強制報廢。


(六)嚴禁將農用三輪車、摩托車交由未取得駕駛證、駕駛證被吊銷和暫扣的人駕駛,違者處200元罰款,可以並處吊銷駕駛證。


(七)嚴禁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駕駛摩托車,違者處50元罰款。


(八)嚴禁駕駛未按規定貼上車身反游標識的農用三輪車上路行駛,違者處2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