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嫌危險駕駛罪怎麼判罰金?
危險駕駛罪的罰金標準並無明確規定,由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確定。
《刑法》
第五十二條 【罰金數額的裁量】判處罰金,應當根據犯罪情節決定罰金數額。
第一百三十三條 之一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罰金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一)罰金與沒收財產一樣,都是人民法院對犯罪分子採取的強制性財產懲罰措施。
(二)罰金的範圍只能是強制犯罪分子繳納個人所有的一定數額的金錢。如果沒有錢款、可以對其擁有的合法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變賣、拍賣措施,用變賣、拍賣的錢款折抵罰金。
三、哪些刑事案件可以單處罰金?
1、偶犯或者初犯;
2、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現的;
3、犯罪時不滿18週歲的;
4、犯罪預備、中止或者未遂的;
5、被脅迫參加犯罪的;
6、全部退贓並有悔罪表現的;
7、其他可以依法單處罰金的情形。
四、罰金和罰款的區別有哪些?
1、性質不同。
罰金是一種刑罰,罰款屬於行政處罰。
2、法律依據不同。
罰金由《刑法》加以規定,罰款則由行政法律規範加以規定。
3、適用主體不同。
罰金由人民法院判處,而罰款則由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扣除。
可見,法律制度中沒有明確規定危險駕駛罪的罰金標準,一審作出罰金判決以後,如果犯罪嫌疑人認為罰金太高,可以上訴,不過,人民法院在判處罰金時不僅會考慮犯罪情節,也會考慮犯罪嫌疑人的執行能力。犯罪分子一次性交不齊罰金的,可以申請分期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