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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房子的公證費由誰出

法律 閱讀(2.77W)
買賣房子的公證費由誰出
買賣房子的公證費由誰出
1.公證費用由申請人交納。對二手房買賣進行公證,不是強制性要求,是雙方自願選擇的程式。所以,因公證產生的費用也應當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由誰來負擔。雙方可以在簽訂買賣合同時就公證費用負擔作出明確的約定,可以由賣方負擔,也可以由買方負擔,或者雙方均擔。只要是雙方自願的,在進行公證時,費用按合同約定負擔。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五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祕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