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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廣告處罰行政複議有什麼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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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廣告處罰行政複議有什麼規定
網際網路廣告處罰行政複議有什麼規定
在一定行業領域和地區範圍內,使用“最”、“第一”等唯一性的修辭詞彙用語宣傳、廣告的,會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可能受到行政處罰,這也是工商局處罰你的依據。你可以抗辯的幾個角度:
1、但工商局可能程式上有問題,應該先通知你撤下你的宣傳,若你不撤下再做出處罰決定,程式上可以要求行政複議。
2、行業評比的獎項上若寫有“最”字,你宣傳中沒有用最字,則理論上來說不應該受到處罰,如你自己也用了最字,則仍舊可能受到行政處罰,獎項上沒有你用最字的,就是違法行為。
3、若罰款不可避免,則可以申請行政複議,要求減少罰款數額。
4、最後若你再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