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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有什麼常見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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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有什麼常見誤區
工傷認定有什麼常見誤區
工傷認定的常見誤區如下:
誤區一:違法受傷都不能被認定為工傷;
誤區二:如用人單位不承認勞動者受傷屬於工傷,則勞動者因無法舉證將很難被認定為工傷;
誤區三:用人單位只要參加工傷保險就不再承擔任何工傷費用。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