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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鑑定完畢去哪領錢

法律 閱讀(3.04W)
傷殘鑑定完畢去哪領錢
去哪做傷殘鑑定.跪謝
人身損害傷殘鑑定,凡是具有法醫臨床鑑定資質的司法鑑定機構均可,但為了便於訴訟過程中證據採信,一般由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選擇鑑定機構;協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指定。工傷勞動能力鑑定機構國家行政法規規定,初次鑑定由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負責,再次鑑定由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負責,省級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是最終結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法釋(2001)33號第二十六條 當事人申請鑑定經人民法院同意後,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有鑑定資格的鑑定機構、鑑定人員,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第二十六條 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