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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之間簽訂的合同或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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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之間簽訂的合同或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嗎
私人之間簽訂的合同或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
私人之間簽訂的合同或協議書滿足下列條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當事人是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人;私人之間簽訂的合同或協議的內容符合法律法規或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條件等。法律規定合同可以是書面、口頭或其他法定形式。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資料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資料電文,視為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