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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防衛請求國家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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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防衛請求國家賠償金

國家賠償,又稱國家侵權損害賠償,是由國家對於行使公權利的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害後果承擔賠償責任的活動。國家賠償以支付賠償金為主要方式。能夠返還財產或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國家賠償法》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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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防衛致人重傷需要賠償嗎


民法通則》第128條第2款規定:“正當防衛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

首先,防衛過當造成的損害一般應當減輕民事責任。這是因為:一是如果沒有侵害人的不法侵害,就不會有這種防衛過當的結果;二是防衛人在防衛過程中,特別是情況危急的時候,對反擊行為的節制及後果的預見是受到限制的,不應當對防衛行為要求過高、過苛。防衛過當要承擔民事責任,為一種減輕或從輕的民事責任,在涉及賠償範圍時,應當減除防衛在必要限度內的損害部分。

但是,要分析是否屬於故意加害的責任。在防衛過程中故意對不法侵害者採取加害行為的,對其超出必要限度的損害應當負全部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