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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領婚姻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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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領婚姻登記證

結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興的事情。在中國,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只有在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其婚姻關係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國家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給予爭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時地法律援助,保護基於愛情而要求結合的男女的正當權利;還可以幫助指導婚姻當事人,避免因無知或受欺騙而陷於不幸的婚姻之中。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補領婚姻登記證時,哪些情形不予補發

(一)當事人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宣告的登記日期內檔案儲存完整,無當事人婚姻登記檔案且當事人無法提供婚姻登記證的;(二)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時未達到法定婚齡,申請補領時仍未達到法定婚齡的;(三)申請補領離婚證時,當事人離婚登記檔案無檔可查或難以查證的。